宿迁市经信委:擦亮“诚信宿迁”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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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吴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去年,我市围绕国家和省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统筹部署下,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据统计,去年我市先后出台实施了7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制度文件,信用管理部门出台相关配套性管理制度10余项,各县区出台制度文件31份,充分形成了以制度推进工作开展、以制度保障措施落实、以制度规范市场运行的信用管理制度体系,有力推动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
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更完善
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是“诚信宿迁”建设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去年,我市不断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公共信用信息数据交换中间平台,有效提高了信息归集时效性和数据质量。同时,我市进一步规范数据归集工作,新增数据归集单位2家,归集单位扩大到68家;新增志愿者信息、献血信息、劳模信息等16项信用信息。截至去年底,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入库数据超过1.65亿条,包括全市33万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2595家事业单位、577家社会团体以及586万宿迁在籍人口信息。
诚信建设反映了一座城市的精神面貌,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去年5月5日,市信用办联合多部门召开失信“黑名单”新闻发布会,对全市2015年下半年30家严重失信企业、25名法院被执行人,通过电视、网络、报刊、手机客户端、户外大屏幕等进行公开曝光。去年11月10日,我市召开2016年上半年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对进入全市2016年上半年诚信“红名单”的170名社会法人和自然人进行公开褒扬;对进入失信“黑名单”的社会法人、自然人、失信企业以及23名法院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曝光,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去年,我市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也在不断完善。“全市共设立6个查询服务点,均开通了内、外网查询业务,面向社会提供信用信息审查、查询、异议处理、修复及信用信息服务咨询等服务。同时,为了推动查询便利化,我市已向所有行政服务窗口以及4家商业银行开放了内网查询权限,极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市经信委调研员张宝林说。
信用信息和产品应用领域再拓展
据了解,为了提高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针对性、有效性,我市每年研究制定一份信用产品应用清单。
去年我市出台了《2016年信用产品使用目录》,共计在市直43个部门102个项目中使用信用核查,在9个部门12个项目中使用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主要应用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去年我市已全面实现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在工程建设及20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全覆盖运用。截至去年11月底,全市共计出具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3152份。”据张宝林介绍,2016年,我市积极开展企业法人信用承诺网上公示试点工作,在招投标、户外广告设置、土地使用权审批、排污许可等30余项行政审批事项上,要求企业进行事前承诺并上网公示,以此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
推进信用监管与行业监管有效结合,让信用在事中事后监管中发挥重要作用。去年,我市重点推进消费维权、集贸市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管理等领域的信用管理,逐步完善失信信息认定、归集、惩戒及管理等工作,推动信用信息在日常监管及“双随机”等环节深度应用。
“我市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出台《宿迁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评定管理办法》等文件,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施信用差别监管;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率先在全省乃至全国出台《宿迁市侵害消费者权益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宿迁市侵害消费者权益失信行为认定办法(试行)》,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从失信信息认定、归集、惩戒及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在集贸市场管理上,为集贸市场开办方及经营者建立信用‘身份证’,通过建立失信行为扣分制度,对集贸市场开办方及经营者的56种失信行为进行动态监管,推动集贸市场经营管理规范化、长效化。”张宝林说。
信用体系建设层层出新
人无信不立。信用不仅是“道德”评判,更是对个人或企业履行义务的客观记录。为此,我市去年在信用体系建设上不断出新,在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信用体系建设的同时,还试点了农村社会信用信息归集及应用。
“去年,市放心消费创建办、信用办、消协三家部门联合出台了《宿迁市侵害消费者权益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宿迁市侵害消费者权益失信行为认定办法(试行)》等文件,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引入信用管理。”张宝林表示,在失信行为划分上,将销售不合格商品、虚假宣传、不履行“三包”义务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按照严重程度,划分为一般、较重和严重失信3个等级,各明确13种、6种、8种失信行为,并制定了每个等级的失信惩戒措施;在失信行为认定上,我市创新评审委员会认定方式,将无法通过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或者仲裁等途径认定,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由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的市级行政机关、社会组织通过市消费者协会,收集整理相应的证据、依据,提出失信行为认定申请。引入信用监管方式后,市消费者协会受理的15起消费纠纷中,经营者按时接受调查率、消费纠纷一次性和解率均首次达到100%,信用惩戒措施的威慑力已初步显现。
为了让广大农民意识到“诚信”的重要性,去年我市还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向农村基层拓展。重点收集农户、种养大户、乡镇企业的基础信息和行为信息,依托县一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开发农户信用信息系统,植入金融信贷、政府奖补、社会治理3个应用领域农户信用评价模型,实现农户信用状况自动评分,为信用信息应用提供支撑。在农村信用信息应用上,对诚实守信者给予“无担保、无抵押纯信用贷款”等政策激励;在农村“五好家庭”等评优评先、村组干部选拔等活动中对信用好、无不良记录者优先考虑。同时对失信主体采取提高贷款门槛、限制政府奖补、禁止参与评优等信用惩戒措施,让农民真正意识到“守信受益、失信受惩”,逐步在农村基层营造起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