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行动计划”解读:让人才活力在简政放权中充分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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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侍仁才)传统人才管理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集多重身份于一身,对用人主体干预过多,行政色彩比较浓厚,市场决定性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重点就是要理顺政府、市场和用人主体的关系,明确各自功能定位,把该管的管起来,该放的放到位。新出台的《意见》提出实施“活力激发计划”,旨在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人才管理体制。
目标任务:
根据政社分开、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发挥好在人才宏观管理、政策法规制定、公共服务、监督保障等方面的作用,在放管结合中激发内生动力。
要点解读:
1.制定政府人才管理服务“两份清单”
【要点】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消除对用人主体的过度干预,建立政府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深化资质资格去行政化改革,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人才招聘、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
【解读】简政放权是人才管理体制改革中的核心举措。习总书记也强调,要“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意见》牢牢抓住“简政放权”这个关键,通过制定政府人才管理服务“两份清单”,在政府权力上做“减法”,在人才活力上做“乘法”,进一步减少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消除对用人主体的过度干预,发挥好用人主体在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过程中的主导作用。
2.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人才资源开发
【要点】深化人才公共服务机构改革,大力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放宽人才服务行业准入限制,鼓励发展高端人才猎头等专业化服务机构。对在我市注册设立地区总部的国内外知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市外引进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等高层次人才的,根据人才不同层次,给予引才专项补助。
【解读】当前在人才资源开发方面,依然是政府唱“独角戏”,市场力量参与不足。对此,《意见》从深化人才公共服务机构改革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人才资源开发两个层面,推动政府“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有机衔接。推出鼓励发展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放宽人才服务行业准入限制、鼓励社会中介机构参与人才引进三项具体措施,有利于解决市场主体参与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
3.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
【要点】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中的主体作用,全面落实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用人自主权。开展“爱才企业家”和“聚才示范企业”等遴选活动,表彰重视人才的企业家和引才成效显著的企业。
【解读】人才适不适用、怎样用好,用人单位最有发言权。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关键一环是“放”活用人主体。凡是用人单位可以自己决定的事情,都由用人单位自己说了算。《意见》将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表彰和奖励的方式,推动用人单位强化主体意识,更好地培养、吸引和使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