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规委会召开2016年第四次会议 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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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杨晓文)7月7日,宿迁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琦主持召开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集中研究会审一批工程规划和专项规划方案,要求建立系列导则标准,提高城市规划设计机构的准入门槛,实施景观项目具美评审制度,进一步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水平。
7日上午,会议听取了相关设计单位关于中心城市运河整治工程(核心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宿迁市“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各相关单位围绕规划设计进行了充分讨论。
王天琦要求,相关部门和设计单位要坚持“做减法”和“先急后缓”的原则,做到先整治后建设、先景观后开发、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产业。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研究六个重点,进一步优化完善规划设计:一是处理好同其他景区及同类项目的关系,做到科学定位,错位发展,相互映衬,形成一盘棋。二是处理好设计项目同各个行政主体需求和利益的关系,通过规划设计兼顾各方利益,实现有机平衡。三是强化对产业的带动作用,注重解决就业,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四是分析投资的可行性,思考收支的平衡性及盈利机制。五是形成文化的竞争力和生命力,让规划设计富有创造性、识别性、独特性。六是深入研究与项目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设计的合规性。
7日晚上,会议集中研究会审了宿迁市中心城市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和水景公园黄花槐片区、将军公园黄花槐片区、湖滨大道(国槐路至雪松路)绿化、新站路(三台山大道至环湖大道)绿廊等景观设计。
在仔细听取方案汇报和讨论后,王天琦要求,以导则制定规范城市建管,市规划局要牵头制定街道建设、街区商业、城市建筑色彩、建筑风格、集聚发展、管网建设以及林荫、彩色、花园、海绵“四个城市”建设等系列导则,按照导则标准扎实做好前期基础性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规划方案和设计方案的讨论效果;市交通运输局、城管局要通过制定详细的导则,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提高城市规划设计机构的准入门槛,引导性地选择高资质规划设计机构参与城市规划设计;通过制度创新集聚优秀规划设计作品。实施景观项目具美评审制度,广泛吸收画家、摄影家等专业人员在景观建设方面的意见,进一步提升设计方案。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叶辉,副市长李荣锦,市政府秘书长章其波参加会议。